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訴訟被告是誰

一、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訴訟被告是誰?

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訴訟被告是誰

請求解散公司訴訟被告是公司,鑑於解散公司訴訟案件性質上屬於變更之訴,系變更股東和公司之間的出資與被出資的法律關係,屬有關公司組織方面的訴訟,因此,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訴訟的被告應當是公司。股東之間關於出資設立公司的協議隨着公司的成立已經履行完畢,不存在解除設立協議的問題,因此其他股東不應作爲解散公司訴訟案件的被告。考慮到解散公司訴訟案件,一是可能影響到其他公司股東的利益,二是基於有關調解工作尚需其他股東參與訴訟,因此,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時應當告知其他股東,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參加訴訟,其他股東可以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訴訟。

二、股東請求解散公司的條件是什麼?

1、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

2、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

3、股東透過其他途徑無法解決;

4、向人民法院申請解散的股東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

三、股東請求解散公司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股東請求解散公司的性質比較特殊,股東請求的是解散公司,跟其他股東並無直接關係,所以被告方不應該是其他股東。問題是公司作爲法人組織,對於這類訴訟案件,一般情況下還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的直接負責人出庭應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