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變更法定代表人怎麼處理

惡意變更法定代表人構成刑事犯罪,直接追究實施犯罪的人員刑事責任,公司雖然變更了法定代表人,但是事實上實施偷稅活動是在原法定代表人任職時期的,原法定代表人才具有犯罪的主觀故意,是逃稅行爲的直接責任承擔者,應該依法追究逃稅罪的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一條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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