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什麼是關聯交易業務?

一、現在什麼是關聯交易業務?

現在什麼是關聯交易業務?

關聯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其附屬公司同與本公司存在直接或間接關係的關聯方之間進行的交易,簡單來說,就是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一般存在關聯關係的公司就是上市公司的關聯方,比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就是上市公司的關聯方。

對於部分集團企業而言,尤其是透過分拆優質資產實現上市的,上市後爲了業務正常運作,上市公司往往會和同一控制下集團內部的其他公司發生關聯交易。對關聯交易要一分爲二看待,不正當關聯交易存在違背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幫助關聯方轉移上市公司資產利潤等風險,但合法合規開展關聯交易具有促進公司規模經營、減少交易過程中不確定性、降低交易成本、提升運營效率、實現集團戰略目標等積極作用。

一方半數以上董事或者半數以上進階管理人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會祕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時擔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進階管理人員;或者雙方各自半數以上董事或者半數以上進階管理人員同爲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二、內地關聯交易都包括什麼?

內地上市規則中,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

(二)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三)提供或接受勞務;

(四)代理;

(五)租賃;

(六)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

(七)擔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十)許可協議;

(十一)贈與;

(十二)債務重組;

(十三)非貨幣性易;

(十四)關聯雙方共同投資;

(十五)交易所認爲應當屬於關聯交易的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視其爲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將其視爲關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