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之間留置權的行使條件有:一、債權人須按合同佔有債務人的財產;二、債權與留置物佔有的取得必須基於同一合同關係產生;三、債務人的債務須已屆履行期;四、須無妨礙留置權成立的情形。《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