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出資不足與出資不實的區別是什麼

一、發起人出資不足與出資不實的區別是什麼

發起人出資不足與出資不實的區別是什麼

出資不足和出資不實的區別:

1、 出資不足是指股東未按期足額出資;

2、 出資不實通常是指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但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

公司法》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帳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爲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起人未繳足出資怎麼辦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爲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實踐中發起人往往以虛假出資的形式騙取登記,從而損害債權人的利益。虛假出資是指股東表面上出資而實際未出資,本質特徵是股東未支付相應對價而取得公司股權。

主要表現爲:

1) 以無實際現金或高於實際現金的虛假銀行進賬單、對賬單騙取驗資報告,從而獲得公司登記;

2) 以虛假的實物投資手續騙取驗資報告,從而獲得公司登記

3) 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但並未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4) 作爲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

5) 股東設立公司時,爲了應付驗資,將款項短期轉入公司帳戶後又立即轉出,公司未實際使用該款項進行經營;

6) 未對投入的淨資產進行審計,僅以投資者提供的少記負債高估資產的會計報表驗資。

抽逃出資是股東按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了出資義務後,又以違反公司章程或財務會計準則的各種手段將所繳出資暗中撤回或轉移,是發生在公司成立後的行爲,不屬於出資未繳足的情形,對此債權人可適用公司法“揭開公司面紗規則”予以救濟。

在實踐生活當中,需要對出資不足以及出資不實進行加以區分,如果遇到出資不足的情況下,需要對方進行補繳出資,同時其他的股東也是需要進行承擔連帶責任的。對於股份有限公司是需要達到法定的註冊資本,每一位股東都需要按照章程足額的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