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東破產清算

小股東破產清算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透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小股東可以申請清算嗎

可以,法院已判決公司解散,然而公司不自行清算,有關當事人或者單位可以向法院申請啓動破產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組。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應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如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