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後股東股份怎麼辦

一、破產清算後股東股份怎麼辦

破產清算後股東股份怎麼辦

破產財產分配完畢,應由清算組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破產程序終結後,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清償。在實際工作中,對於不同類型的企業,剩餘財產的分配方案應有所不同。對於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是按合同、章程的規定或出資者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公司章程、合同中已專門說明了有關財產的分配辦法,則應按規定進行分配;如果沒有在合同、章程、協議中作出明確規定,董事會也沒有就此作出任何決定的,則應按合資法的規定,按投資各方的股權資本比例進行分配。

二、公司倒閉股份怎麼處理

1、成立清算組

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由法院從公司的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也可以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和律師參加。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清算組應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監督。我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爲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彙報工作;

破產財產分配。

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透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

(1)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

(2)破產案件訴訟費;

(3)爲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破產財產在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以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拖欠稅款;

(3)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些國家(如美國),在法律中規定了詳細的債權清償等級,受有效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將在作爲其擔保物的財產變賣所得價款範圍內首先獲得清償。如果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有財產擔保債權人的債權,不足金額作爲無擔保非優先債權,或一般無擔保債權。無擔保債權分爲優先和非優先二級。無擔保優先債權應在支付無擔保非優先債權之前全數清償。無擔保優先債權共分六級,第一級債權(管理費用)應在支付第二級債權之前全數償還,還並依此類推。然而,在這六級中,任何一級可用的現金不足以支付該級的所有債權,則按比例清償。無擔保非優先債權也應按相同的現金分配程式清償。只有在所有債權人的債權均受清償之後才能分配給股東(所有者)。

3、清算終結

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彙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4、註銷登記

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爲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原公司登記。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破產清算後股東股份會按照出資金額比例進行分配。進行破產清算時,首先要把公司的債務清理乾淨,至於股東能拿回多少股份就看剩餘資產有多少了。破產清算後對於剩餘的資產,要依法分配給債權人,債權人清償後才能再分配給股東,但是需要清算組提供一個分配方案。每個公司的具體情況不一樣,要按實際情況進行清償。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