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要給員工發補償嗎

公司破產要給員工發補償

公司破產要給員工發補償嗎

企業破產,其實指的是企業在其生產經營的過程當中,由於經營管理方面出現問題,當負債已經達到或者說是超過了企業的全部資產,卻又不能清償到期的債務的時候,其資抵不上債的一種企業行爲。

根據企業破產法的相關條例規定:債權人應該要在法院已經確定了的債權申報的期限之內,就向其管理的人申報債權。而債務人所欠下的關於企業內員工的工資、醫療,以及撫卹費用等費用,還包括所欠下來的應該要劃到職工的個人帳戶裏邊去的,基本養老或者是醫療保險等方面的費用,是可以不用進行申報的,但是需要其管理的人員在仔細周密的調查之後,列出一份清單來,並且對其進行公示。如果說員工對於清單上面的內容存在有異議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要求進行更正,管理員若是不更正的話,員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自己的訴訟。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進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一個公司破產之後,其員工可以獲得的補償範圍如下:

一是公司所欠下的員工的工資、醫療、以及撫卹費用和傷殘補助等方面的費用。其中工資一般是包括計時或是計件的工資,還有資金、津貼和各項補貼,但是不應該屬於勞動型報酬的收入,以及其勞動保護範圍內的收入,是不算作工資的。如果是公司裏邊的高管的話,其工資也是會按照企業內的員工的平均工資來計算。而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緻傷的也是可以獲得一定賠償的。

二是公司欠下的,應該要劃入到員工的個人帳戶裏的,包括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的費用,如果說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較高的情況下,還可得到其他應該要劃入進社會統籌帳戶當中的那一部分。

三是根據法律法規規定了的,應該要支付給員工的補償金,比如說按照相關的補償辦法,因爲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是剋扣、拖延工資的情況,都應該要給予一定數額的補償金。

而員工應該獲得的收入的支付順序是,按照上述三種補償依次賠償。

而補償金通常會按照員工的工齡來進行計算和發放

企業的員工在其單位已經工作滿一週年的情況下,需要給其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爲賠償金;如果是已經滿了六個月,但是還不足一年的情況下,也是要向其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來作爲賠償金;而員工如果在該企業工作的時間不足六個月的,通常是按照半個月的工資來發放補償金;如果說員工已經在該公司工作了十年的情況下,是應該要給其支付十個月的工資作爲補償金的。

根據相關的司法解釋,勞動關係在解除或者是終止之後,所產生的關於支付工資、補償金等問題出現爭議的進行訴訟的情況下,勞動者需要找到證據證明其承諾支付的時間,剛好是在其解除或者是終止這一段勞動關係之後的具體日期,而且用人單位也承諾了要支付的日期,就是其勞動爭議發生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