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由債權人或者公司的股東來申請,破產申請的受理機關是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2、申請目的;3、申請的事實和理由;4、人民法院認爲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