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融資管理辦法試行方案有哪些?

當今社會企業的發展需要足夠的資金支援,然而很多時候都會遇到資金短缺的問題,這時候就需要企業進行融資以壯大公司的發展,而公司融資又需要嚴格按照公司融資管理辦法進行,下面就是公司融資管理辦法試行的一些辦法和步驟。

公司融資管理辦法試行方案有哪些?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公司資金管理,降低籌資和用資成本,防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確保公司資金規範、安全、高效運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資金包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公司資金管理主要內容包括資金籌集管理、資金結算管理、對外投資管理、擔保管理、貨幣資金管理和資金安全管理等。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及公司所屬單位(以下統稱公司各單位),包括公司各部門、直屬機構、分公司、全資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資金管理體制及內容

第四條 公司資金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授權審批、集中結算” 的預算資金管理體制,遵循“量入爲出、確保重點、有償佔用、安全高效”的管理原則。

第五條 公司成立在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領導下的資金管理委員會,作爲對公司各單位的重大資金收支、對外投資及擔保等事項進行決策的資金管理專門機構。

第六條 公司資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公司分管財務的領導擔任,委員由公司其他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日常工作機構設在公司財務部,負責組織資金預算的編制、實施、監督、分析、考覈以及其他資金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條 公司各級財務部門按照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要求具體負責本單位資金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資訊反饋及日常資金結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 資金預算管理

第九條 資金預算是公司全面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具體是指現金收支預算,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和籌資預算爲基礎,按照現金流量表主要項目內容進行編制,是公司資金頭寸調控管理的主要依據。

第十條 爲加強公司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公司各單位要按照預算管理辦法和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要求編制現金收支預算,並在年度資金預算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編制季度和月度等期間預算。

第十一條 委員會辦公室對各單位上報的資金預算方案進行彙總、審查,提出綜合平衡的意見,將其納入公司整體預算管理範圍。

第十二條 公司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批覆後的資金預算和委員會有關資金管理事項決定。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對公司各單位資金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反饋和監督檢查,對資金預算執行過程中的偏差及時糾正。對無預算和超預算項目的資金原則上不予支付,但經一定程序報批同意的除外。

第四章 資金籌集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籌集資金的目的是爲了滿足生產經營、基本建設及實施長期發展規劃對資金的需求。

第十四條 公司應當按照“規模適當、來源合理、方式經濟、結構優化、籌措及時”的原則籌集資金,降低籌資成本,防範經營和財務風險。

第十五條 資金籌集來源一般分爲權益資金和負債資金,其中:權益資金包括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留存收益等;負債資金包括向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借款、利用商業信用、發行公司債券、融資租賃等。公司應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合理的籌資方式。

第十六條 公司各單位資金籌集的方式和規模,必須報經委員會審批,籌資完成後,及時報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第十七條 公司財務部是資金籌集的日常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擬訂資金籌集和償還方案,按照批准的籌資方式和規模辦理有關手續,在委員會的領導下監督公司各單位資金籌集情況,及時糾正籌資過程中的違規行爲,降低籌資成本,規避籌資風險。

第五章 資金結算管理

第十八條 爲加強公司各單位資金收支及資金帳戶的管理,用好和盤活公司存量資金,充分發揮公司資金的規模效益,規範公司各單位資金結算行爲,公司財務部下設資金結算中心,作爲資金結算的日常管理專門機構。

第十九條 資金結算中心在公司財務部的組織下,具體行使對公司各單位資金的結算、調配、監管、帳戶管理及資訊反饋等職能。

第二十條 公司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的收入歸集,按規定上劃到資金結算中心,各單位財務部門按照批覆的資金預算,根據資金結算中心有關辦法和授權範圍,負責本單位備用金和小額資金的結算工作,大額結算款項透過公司資金結算系統或其他方式提交資金結算中心集中支付。

第六章 擔保管理

第二十一條 擔保是爲了保證債權實現而採取的法律措施,是按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以當事人的一定財產爲基礎,能夠用以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保障債權實現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爲保全公司資產和保障公司債權的實現,公司各單位要在辦好有關債權事項手續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法律有關規定辦理擔保手續。委員會辦公室定期組織公司有關部門加強債權擔保事項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擔保不落實的行爲。

第二十三條 公司各單位因經營和發展的需要對外提供擔保的,必須報經委員會審批。嚴禁不經審批擅自對外提供擔保。

第二十四條 公司各單位經批准對外提供擔保時,除按規定辦理擔保業務外,還須要求被擔保人提供反擔保,避免擔保或有事項發生後的資金損失。

第二十五條 公司各單位應根據項目的風險程度、擔保金額的大小等實際情況,結合國家擔保法有關規定確定合理的擔保或反擔保方式。

第二十六條 公司各單位提供擔保和反擔保的行爲不得違背國家擔保有關規定。

第七章 對外投資管理

第二十七條 爲充分有效地利用閒置資金或其他資產,進行適度的資本擴張,以獲取較好的收益,確保資產保值增值,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公司可根據有關法律和公司章程開展對外投資。

第二十八條 公司各單位投資原則總體如下: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項目投資收益率原則上不得低於國家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三)規模適度,量力而行,不能影響自身主營業務的發展。

第二十九條 公司各單位因經營和發展的需要對外投資及其轉讓和處置,必須報經委員會審批。嚴禁不經審批擅自對外投資及其轉讓和處置行爲。

第三十條 委員會辦公室定期組織公司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單位的投資及其轉讓和處置活動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有關問題及時反饋並加以糾正。

第八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三十一條 貨幣資金管理是公司資金管理工作的核心,主要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管理等內容。

第三十二條 庫存現金管理

(一)使用現金範圍:

1、員工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費用;

2、出差人員差旅費及業務活動的零星支出備用金;

3、採購辦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額在使用支票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

4、按人民銀行現金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支出。

(二)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滿足公司2天日常零星開支爲標準。

(三)不論何種來源收入的現金,原則上應於當日送存開戶銀行。支付現金,應該從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銀行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現金。

(四)嚴格審查採購物品化整爲零,在結算起點以下的現金支付。

(五)在特殊情況下,規定應轉賬結算而不得不用現金結算的,經批准方可辦理。

(六)公司各單位財務部門應按規定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賬目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七)嚴禁白條抵庫、套取現金、公款私存以及私設小金庫等違法違規行爲。

第三十三條 銀行存款管理

(一)公司各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和結算紀律,不得出租、出借帳戶,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得套取銀行信用。

(二)公司各單位銀行賬號的開立和撤銷須報資金結算中心審批。

(三)公司各單位應根據有關規定,按銀行存款種類設定日記賬,銀行存款應按月與銀行對賬單進行覈對,發現差錯及時查明原因,屬未達賬項應及時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四)公司各單位應按結算中心有關規定,及時將富餘銀行貨幣資金上劃到資金結算中心統一管理。

第三十四條 其他貨幣資金管理

(一)其他貨幣資金包括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保證金存款等。

(二)其他貨幣資金的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頒佈的銀行管理條例和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

(三)公司發生涉及其他貨幣資金的經濟業務,必須按規定辦理結算手續,及時進行會計覈算。對於逾期尚未辦理結算的銀行匯票等,應及時進行會計處理,正確反映資金形態。

(四)月終必須及時與結算銀行、證券公司對賬,列出未達款項,編制其他貨幣資金餘額調節表。

第三十五條 票據管理

(一)本辦法所指票據包括支票、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簡稱收到的匯票)等單據。

(二)票據應由專人妥善保管。收到的匯票經批准也可委託銀行保管,但應簽訂委託保管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三)逾期未用的支票及時收回註銷。因填寫錯誤而造成作廢的支票, 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儲存。

(四)不得簽發空頭支票、空白支票及遠期支票。

(五)遺失支票,要及時與銀行和收款人取得聯繫,協助防範丟失支票被冒領,並及時向財務部門負責人彙報,妥善處理。

(六)公司各單位應建立備查簿對收到的匯票進行管理。收到的匯票進行貼現、背書轉讓、到期結算、退票時,應及時進行會計覈算,並在備查簿中登記。

(七)會計覈算主管應定期檢查公司收到的匯票,檢查要有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改進。

(八)對於委託保管的收到的匯票,必須定期與銀行對賬,確保資金的安全。

第九章 資金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條 確保資金安全是資金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務,也是財務管理工作的基本職責和重要環節,公司各單位必須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切實規避資金結算風險。

第三十七條 公司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制定的《內部會計控制規範-基本規範(試行)》和《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貨幣資金(試行)》等有關規定,建立和健全適合自身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的資金安全管理內部控制制度並認真組織實施。要確保不相容崗位的相互分離、相互牽制。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對資金管理的關鍵崗位和薄弱環節的稽覈工作,及時堵塞資金管理過程中的漏洞和消除資金安全隱患。

第三十八條 公司各單位在資金結算過程中,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審批制度辦理各項業務。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對大額資金和特殊資金結算業務的審查。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單位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貨幣資金、銀行預留印鑑、結算系統電子支付密碼及證書的管理工作。

第十章 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條 公司資金管理工作實行定期考覈和獎懲制度。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公司有關部門,定期對公司各單位的資金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錯誤及時糾正並提出考覈意見。

第四十一條 公司對資金管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二條 對資金管理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批評和處罰,對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公司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和各自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具體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並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所有的融資行爲都需要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一旦超出管理辦法的融資行爲都很有可能涉嫌違規操作甚至於違反了法律要求。以上就是公司融資管理辦法試行的一些方法,企業有需要就可以依法融資,以用來確保企業融資規範和順利,壯大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