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掛牌新三板是什麼意思

平時除了金融界人士以外,生活當中的有一些資深股民,其實也是非常關注我國的財經發展的。有時在股市和財經頻道當中,可能大家也偶爾聽說過掛牌新三板,不過絕大多數的人都並不瞭解在我國掛牌新三板是什麼意思?如果有興趣的話,也可以結合小編的資料來了解一下。

在我國掛牌新三板是什麼意思

一、在我國掛牌新三板是什麼意思?

掛牌新三板,是對企業進入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辦股份報價轉讓系統的通俗稱謂。

掛牌條件

根據《試點辦法》的規定,掛牌企業需要滿足的基本條件爲:

(1)存續滿兩年,有限公司變爲股份公司的,從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範;

(4)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爲合法合規;

二、掛牌前企業改制發起人的資格

1、最低個數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爲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自然人

自然人可以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但必須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合夥企業

曾經合夥企業是不能成爲股份公司股東的,也就當然不能成爲發起人。隨着創投業務的發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原來要求公司登記提交法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2005年修改爲提交主體資格證明,實際上掃除了合夥企業的股東資格障礙。證監會修訂《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後也允許合夥企業開立證券帳戶,合夥企業成爲上市公司股東的障礙也徹底清除了。

4、一般法人

能夠對公司出資成爲股東的法人一般都可以作爲發起人。

農村中由集體經濟組織發行集體經濟管理職能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爲發起人。企業化經營的事業單位只要依法辦理企業法人登記,取得企業法人登記證明,就可以作爲發起人。但應提供有權處理相關資產的有效證明;若事業單位未辦理企業法人登記並取得企業法人登記證明的,應提供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經營的依據。事業單位企業化經營的含義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規定,主要是指“國家不覈撥經費,實行自收自支、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同時“執行企業的財務制度和稅收制度”。

5、外商投資企業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及外資企業,以及中外合夥企業(最大的優勢是不需要商務部門審批、直接設立登記)都可以作爲發起人,這裏面要注意的是:

如果是外商投資的創投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的投資公司,且投資額達到25%以上的,股份公司就需要辦理轉外資手續。

6、不能作爲發起人的單位或機構

工會:中國證監會不受理工會作爲股東或發起人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

職工持股會:職工持股會屬於單位內部團體,民政部門停止辦理登記。中國證監會法律部也明確上市公司股東中不能有職工持股會。如有必須先行清理。

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不得作爲投資主體設立公司。

掛牌新三板就是指企業在進入到中關村科技園區以後,但是並沒有上市,是針對一些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代辦股份報價轉讓系統的一種俗稱。我國制定的試點辦法當中,對掛牌企業是有條件限制的。首先,企業必須已經連續經營滿兩年,而且必須是股份公司,股份的發行和轉讓都比較合法,運作規範的情況下才允許掛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