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組織的分支機構

非法人分支機構,就是說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其盈虧,權責,最後不是自己承擔而是由其總機構承擔。在法律上也不具備獨立資格。

非法人組織的分支機構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