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房子限購政策

三亞房子限購政策如下:
1、在本市(區)範圍內,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2、在本市(區)範圍內,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3、對在海南無住房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主城區(東至鳳凰路和紅沙隧道、南至榆亞路和南邊海路、西至三亞灣路、北至金雞嶺路,不含棚戶區改造項目。)範圍內購買住房及在海棠灣、崖州灣沿海一線購買商品住宅的,需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前在海南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
以上所稱住房包括商品住宅、產權式酒店客房、符合轉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商品住宅包括普通住宅、高檔公寓、低層住宅和酒店式公寓。
經市政府或省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的非本省戶籍人才(如教育、醫療、科研等方面專業人才),憑市政府或省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允許在本市購買1套住房。本市人才認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出具證明檔案。
大型企業或金融機構總部在海南設立分部或在本市註冊並正常經營的進階管理人員憑勞動合同,允許在本市購買1套住房。
《關於做好當前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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