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夥人變更流程

公司合夥人變更流程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爲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合夥人變更期限

合夥人變更期限是多久:目前,法律並未對合夥人變更期限作出規定,只要全體合夥人同意的,可以變更合夥人。
合夥人變更流程。
項目名稱:合夥人變更
項目類別:行政許可
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法定期限:申請材料不齊全的,當場或5日內一次告知需補正的材料;以電子郵件等方式申請的,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材料需要覈實的,15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承諾期限:申請材料不齊全的,當場或2日內一次告知需補正的材料;以電子郵件等方式申請的,3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材料需要覈實的,5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申報材料:
(一)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變更事由發生的證明檔案。
(三)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法律規定變更事項須報經審批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