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與股權轉讓一樣嗎

收購與股權轉讓一樣嗎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爲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股權轉讓是收購嗎

不是。
股權轉讓是單體行爲,並不能一定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兼併收購是一個整體行爲,要達到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收購是原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收購公司股權,而股權轉讓有股東之間的轉讓和向原公司股東之外的第三方轉讓公司股權,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的區別就是後者的稅要略高於前者。股權收購是個程序說法,收購的形式可以透過股權轉讓進行,辦理的程序基本差不多,稅收方面也是基本相同的,股權收購要注意對被收購方的債務及其他股東履行優先權做事先準備。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