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糾紛需要哪些材料

工傷糾紛需要哪些材料
律師解析: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
2、本人身份證明並提交複印件。
3、傷者或死者家屬委託律師或其他人代理申請工傷認定的委託書。
4、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申請表是認定工傷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者的個人自然資訊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5、勞動關係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及相應複印件。
6、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的診斷證明書。
7、受傷害職工就醫醫院出具的病歷。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