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1到10級傷殘的鑑定標準

工傷一級: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工傷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工傷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工傷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或無生活自理障礙。
工傷五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工傷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工傷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工傷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工傷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工傷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法律依據
《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第五條

工傷1到10級傷殘的鑑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