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倒閉工傷保險賠償怎麼辦

單位倒閉,在破產清算時先依法拔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其餘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由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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