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勞動部門做出的工傷認定結果不服怎麼辦

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申請行政複議,要按照下面的步驟進行:
1、先去提起申請
員工申請時,要在知道勞動部門作出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的上一級勞動部門或者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提出。
並且,申請行政複議要書面申請,寫明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自己寫不來的,也可以口頭申請,由部門工作人員記錄。
2、申請被受理
行政複議機關收到申請後,會在5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申請,並且都會告知結果。
3、做出複議決定
經過複議審理後,行政複議機關會在從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有特殊情況的,也可能會延長時間。
當然,除了可以去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先去法院立案,避免錯過訴訟時效;
2、起訴被受理,並按照受理通知書等待開庭時間和地點;
3、準時出庭參加訴訟,起訴後無正當理由不出庭參加訴訟的,將會被撤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一條

對於勞動部門做出的工傷認定結果不服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