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齡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齡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認定工齡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1.本人擬寫認定工齡的申請(手寫或打印都可以),並原工作單位主要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

2.原工作單位發放工資的花名錶複印件(必須複印會計憑證裏邊的工資表,不允許提供後來在電腦上打印的工資表)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必須提供每年的第一、六、十二月份的工資表),與原工作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提供交納養老保險繳費手冊原件及每個年度的養老保險對賬單原件。

需要本人檔案記載,招工手續尤爲重要,從招工正式職工開始計算,還有繳納養老保險有關憑證。如果檔案裏有中斷,比如勞教,入獄服刑等,領取疾病救濟費等不計算工齡的時間。

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爲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誌着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職工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二、工齡分爲了哪些情況

工齡可分爲 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

連續工齡是指職工在一個工作單位連續工作的時間。以前,連續工齡又稱爲“本企業工齡”。1987年以後它的範圍不限於在一個單位工作的時間,而是包括職工在各個單位按規定應計入的全部工作時間。 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 連續工齡,能計算爲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爲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後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併計算的工作時間。若沒有可以合併的情況,連續工齡就是本企業工齡。國務院1978年6月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將“本企業工齡”改叫爲“連續工齡”。

機關、事業單位爲有別於企業用的" 工作年限",實際上連續工齡和工作年限的含義和作用是相同的。

工齡的認定可以說對勞動者而言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涉及到補償問題的時候,往往需要根據勞動者在本企業的工齡來計算應該支付幾個月的補償金或者賠償金。至於工齡認定需要哪些材料,上文中小編已經就這個問題作出了講解,若你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