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喪葬費標準是什麼?

公司員工在退休後死亡的,依照我國相關法律,在已故退休人員的家屬提供相關的資料後,家屬是可以進行喪葬費領取的。這也是國家尊重勞動者的一種體現。那麼退休人員喪葬費標準是什麼呢?家屬又該如何領取喪葬費呢?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爲您解答。

退休人員喪葬費標準是什麼?

一、退休人員喪葬費標準

我國對企業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死亡後有關待遇的標準作了如下規定

1、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2、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其喪葬補助費,不分年齡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發給。

3、企業離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按照國家機關離休人員死亡的有關待遇支付:

(1)喪葬費按600元一次性發給。

(2)一次性救濟費按10個月本人基本離休金(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發給。

(3)符合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居住在市區內的(含開發區、鄉鎮)的,每人每月補助110元,另發給物價補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二、喪葬費的領取流程

1、準備相關資料。

準備死者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複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儲存,拿着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

2、帶着相關資料到社會保險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該工作人員會根據你提供的個人檔案裏的工資數據與電腦裏的數據進行覈對,覈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爲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覆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裏,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就退休人員喪葬費標準等問題爲您提供的解答。退休人員在退休前爲企業貢獻了自己的精力和時間,企業有義務在退休人員亡故時進行相應的喪葬費補償。如果您遇到企業拒不賠償喪葬費的情況,可以透過登陸本站網站找專業的律師進行相關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