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事故認定標準是怎樣的?劃級標準又是怎樣的?

環境污染事故認定標準是怎樣的?劃級標準又是怎樣的?

最近二十年,隨着經濟列車的不斷加速,我國進入了環境高風險時期,各種環境污染事件層出不窮,尤其是最近十年,環境污染事件的發展規模、損害後果、污染類型等都日趨擴大。環境污染事故認定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環境污染事故認定的方式。

1、什麼是環境污染事故

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於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爲,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使環境受到污染,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受到破壞,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主要類型有: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與振動危害事故、固體廢物污染事故、農藥與有毒化學品污染事故、放射線污染事故、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與自然保護區破壞事故等

2、 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根據程度分爲

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由於污染或破壞行爲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

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爲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由於污染和破壞行爲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人員發生中毒症狀;因環境污染引起廠羣衝突;對環境造成危害。

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爲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由於污染或破壞行爲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症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後果;人羣發生中毒症狀;因環境污染使社會安定受到影響;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捕殺、砍伐國家二類、三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

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爲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由於污染或破壞行爲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人羣發生明顯中毒症狀或輻射傷害;人員中毒死亡;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捕殺、砍伐國家一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

環保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關注。環境污染事故不絕如縷,甚至多起事件接連上演,一幕幕觸目驚心。環境污染事故認定也受到人們的關注。被稱爲“史上最嚴”的新《環境保護法》、《水十條》等一系列政策出臺,這些措施,對污染的防治具有一定的規範效應,但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治理也非一日之功。環保是終身的事業。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衢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