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約定不清楚如何處理?

在實踐中,由於交易事項的不確定、當事人的疏忽等原因,常常會出現合同約定不明的情況,這嚴重影響了合同的履行,並且很容易引發糾紛。那對合同約定不清楚如何處理呢?對於這個問題大家一定要搞清楚,下面本站的小編將爲您做一個較爲具體的闡述。

合同約定不清楚如何處理?

一、合同約定不清楚如何處理

1、合同生效以後,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過程中,如果當事人發現所籤的合同條款不清、或合同的內容存在漏洞時,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取得聯繫。

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對合同所欠缺的內容予以協商、彌補。對雙方約定不清的內容進一步地澄清、完善,力求透過協商的方式統一雙方的意見,最終達成解決問題的協議。實踐證明,這是一種積極有效的解決該類問題的補救方式。

2、 如果雙方不能就合同約定不明的問題達成補充協議,當事人應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依法對合同約定不明的內容予以解釋、認定。並應積極尋找一些解釋合同的證據,如雙方以往的交易習慣、本行業、本領域的通用做法和規則等,爲合同的解釋、補充工作做好必要的準備。

3、在不能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對合同的內容予以確定的情況下,當事人應注意及時瞭解相關的法律規定,明確具體的法律內容,並注意依據法律確定的合同履行依據、責任承擔方式等,及時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避免違約的發生或違約範圍的進一步擴大。

二、約定不明的合同處理原則

約定不明合同的履行原則如下:

1、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

所謂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是指當事人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合同內容透過協商的辦法訂立補充協議,使合同具體化和明確化,並與原合同共同構成一份完整的合同,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源於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五百一十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2、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原則

約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紛爭時,首先應當適用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其次,當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時,應按我國《民法典》第510條後段“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的原則進行。

3、法定補充原則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在適用當事人協商補充原則、按照合同有關條款確定原則、按照交易習慣確定原則仍不能確定時,就應當適用法定補充原則。

在交易中,相信當事人都知道,爲了確保合同萬無一失的履行,應該先簽訂合同並在合同中就相關事項約定清楚,若合同約定不清的話,則就有可能對當事人的利益造成損害。在此小編建議,訂立的合同內容,若涉及權益較大,最好還是在律師指導下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