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程序

著作權可以用來出質嗎?因爲以著作權出質的情形在生活中比較少見,也許我們比較陌生,但是其實合法擁有著作權的所有人是可以拿著作權出質的,以著作權出質的也需要辦理質押登記,那麼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程序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了解一下。

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程序

一、質押合同的登記機關

根據我國《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辦法》的規定,國家版權局是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的管理機關。國家版權局指定專門機構進行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收取登記費。

二、質押合同登記的申請

著作權質押合同的登記,應由出質人與質權人共同到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但出質人或質權人中任何一方持對方委託書亦可申請辦理。

(一)應當提交的檔案

當事人申請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下列檔案:

1、按要求填寫的著作權質押合同申請表;

2、出質人、質權人合法身份證明或法人註冊登記證明;

3、主合同及著作權質押合同;

4、作品權利證明;

5、以共同著作權出質的,共同著作權人的書面協議;

6、向外國人質押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的,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

7、授權委託書及被委託人合法身份證明;

8、著作權出質前該著作權的授權使用情況證明檔案;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質押合同應當包括的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址;

2、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3、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4、出質著作權的種類、範圍、保護期;

5、質押擔保的範圍;

6、質押擔保的期限;

7、質押的金額及支付方式;

8、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登記機關對申請的審查

登記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人齊備的申請檔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檔案的審查。經審查符合規定的質押合同,登記機關予以登記,並頒發《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證》。登記機關在頒發《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證》的同時,將登記情況編入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文獻,供公衆查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著作權質押合同內容需要補正,申請人拒絕補正或補正不合格的;

(二)出質人不是著作權人的;

(三)質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護或者保護期已經屆滿的;

(四)著作權歸屬有爭議的;

(五)質押合同中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出質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轉移爲質權人所有的;

(六)申請人拒絕交納登記費的。

中國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向外國人出質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中的財產權,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以上就是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程序的具體內容,著作權質押合同除了具備一般質押合同的要件外,必須要拿出作品的權利證明,要注意質押作品的保護期限等。而著作權質押合同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國家版權局,只有經過登記的著作權質押合同才能更好的保護相關權利人的權利。想要了解更多關於著作權的問題,歡迎諮詢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