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證程序是:1、申請與受理:合同當事人向公證機關提出辦理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申請書,提供有關材料。公證機關要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是否接受辦理的決定。2、審查:公證機關(公證員)對當事人進行詢問,審查相關材料,進行其他相關調查,審查公證對象的真實性、合法性。3、出具公證文書:公證上機關根據審查結果,決定是否出具公證書。《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