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合同應當包括什麼主要內容①被擔保的借款種類、數額;②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③作爲質物的動產或權利憑證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等;④質押擔保的範圍;⑤動產或權利憑證移交的時間;⑥當事人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條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範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