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和技術合同的區別

一、勞動合同和技術合同區別有哪些?

勞動合同和技術合同的區別

(1)兩者存在的社會領域不同

勞動合同存在於勞動力使用權的轉讓領域,涉及勞動過程的發生與實現。技術合同調整的則是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2)合同雙方當事人不同

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須是勞動者;而技術合同則沒有這樣嚴格的要求,雙方當事人沒有限制,可以同時或者分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團體等。

(3)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係不同

勞動合同是關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該關係經過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而成爲勞動合同法律關係;而技術合同一般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所具有的管理上的從屬關係。

(4) 合同的內容不同

勞動合同中有關勞動和勞動條件、工作環境等的條款,在技術合同中不會出現,二者的法定內容分別在《勞動合同法》和《民法典》中有規定。

二、技術合同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繫,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成果,技術服務與技術諮詢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行爲,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兼具技術成果與技術行爲的內容。

2、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長,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的計算較爲複雜,一些技術合同的風險性很強。

3、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技術合同標的物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這些技術成果中許多是知識產權法調整的對象,涉及技術權益的歸屬、技術風險的承擔、技術專利權的獲得、技術產品的商業標記、技術的保密、技術的表現形式等,受《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祕密法》等法律的調整。

4、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

5、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三、勞動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

(3)勞動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爲;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性;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係。

總的來說,勞動合同跟技術合同之間沒有任何的可比性,在技術合同中,技術合同的標的物是人類智力的活動成果,而勞動合同僅僅是爲了保障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跟智力活動沒有任何關係。

勞動合同是入職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合同,確認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而技術合同是關於技術轉讓、開發和服務的合同,這兩種合同是有區別的,兩者之間是沒有可比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