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跟員工籤合同怎麼辦

一般在勞動者入職的一個月內,公司就要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要是公司不跟員工籤勞動合同的話,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對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等等。究竟公司不跟員工籤合同該怎麼辦?本站小編爲你介紹。

公司不跟員工籤合同怎麼辦

入職後公司不和員工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一、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兩種:

(1)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但是用人單位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者自動離職是沒有補償金的,勞動者根據38條辭職有補償金,

不與勞動者籤合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收集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工資卡等,等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或勞動者辭職,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要求支付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補保險。

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要是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話,根據法律的規定,從用工的第二個月起,公司需要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同時,員工還可以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以此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更多不籤勞動合同方面的知識,你可以透過本站相關欄目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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