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條款有哪些

生活中,我們遇到的格式合同多見於保險合同當中,主要是由一方事先制定好,而在現實中重複使用的一些合同中的條款。一般來講,格式合同條款對另一方都是不公平的。那麼我國的格式合同條款都有哪些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你介紹。

格式合同條款有哪些

格式條款的好處是,簡捷、省時、方便、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其弊端在於,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一方往往利用優勢地位,制定有利於自己而不利於對方的條款。因此,合同法從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弱者利益出發,對格式條款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了規範。

(1)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在擬定合同條款及在訂立合同時,應當遵循公平的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能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條款欺負對方當事人。同時,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當事人應當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責任的條款,並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類條款予以說明。

(2)在合同中規定,免除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當事人主要義務,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具有合同法第52、53條規定的情形的,該條款無效。

(3)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如果有兩種以上解釋的,從保護弱者出發應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非格式條款一般是在格式條款外另行商定的條款,或對原來的格式條款重新協商修改的條款,是當事人的特別約定,如果與格式條款不一致,當然採用非格式條款。

很多時候,格式合同條款對當事人一方的利益都會造成一定的損害,尤其是在糾紛發生的時候,對方都會借格式合同條款來免除自身的一些義務。更多格式合同條款方面的內容,歡迎你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本站你身邊的好幫手,有法律問題就找本站.


格式合同效力的判斷標準

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怎麼判斷?

格式合同的效力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