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糾紛可以解除

民事官司的受案範圍主要有三類:
第一類是由受民法調整的民事主體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所引起的糾紛,
第二類是由受勞動法調整的勞動關係所引起的依法應適用《民事訴訟法》審理的勞動爭議糾紛,
第三類是法律規定的適用《民事訴訟法》審理的其他糾紛或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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