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的過程是怎樣的?

合同履行其實指的執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的合同都需要履行合同上所規定的義務,所以任何的合同規定的義務的執行,也都是合同履行的行爲。那麼關於合同履行的過程是怎樣的?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出關於合同履行的過程的詳細內容。

合同履行的過程是怎樣的?

當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執行時,就是合同當事人正在履行合同;當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都被執行完畢時,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也就得以實現,合同也就因目的實現而消滅。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目的實現的根本條件,也是合同關係消滅的最正常的原因。由此可見,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制度的中心內容,是民法典及其他一切制度的最終歸宿或延伸。執行合同義務的當事人,一般情況下是合同雙方當事人,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是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爲一般情況下都表現爲當事人的積極行爲,如執行合同規定的交付,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等。但在特殊情況下,消極的不作爲也是合同的履行,如保密義務的執行即是。執行合同的義務,按合同訂立的要求,須是全部合同義務都應執行,這是合同的完全履行。但是,合同義務的執行有時間上的先後順序,允許一項一項地執行,這是合同的部分履行;合同存在的客觀環境不同,有可能合同的部分義務無法執行,這是合同的不履行;合同當事人的主觀認識並非一致,實際中有的當事人不執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這也是合同的不履行。

具體合同義務的執行是要進行必要的準備的,沒有必要的準備行爲,往往就無法執行合同的具體義務。現代民法典的發展已充分注意到準備行爲在合同履行中的地位,並賦予合同當事人中止合同的權利。理論上通常將這一表述稱爲英美法上的先期違約制度,但其從另一方面卻表明了立法者對合同履行的動態過程的重視。因此,執行合同義務的準備行爲,也是合同履行制度的當然內容,瞭解合同履行制度,不能忽視這一階段。

合同的履行過程就是由以上三個階段組成的,這三個階段中任一行爲的發生,都是合同的履行行爲。合同的履行制度,就是規範在這三個階段中有關合同當事人行爲的制度。它應包括合同履行在法律效力上的總體要求,確保合同履行的一般法律制度,合同履行中的具體規則等等。具體表現爲:合同履行的保全制度、合同履行的規則、合同履行中的抗辯等,由此構成我國民法典完整的合同履行制度。

中國民法典是將合同履行單獨作爲一章的,這主要是強調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性,更有利於人們重視合同的履行。同時,也承認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終止的最主要、最正常的原因。合同的履行就是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爲,是一個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每一個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爲結合在一起,構成了合同的履行的完整過程,這是合同的完全履行。但是,合同的履行與合同的完全履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履行強調的是行爲的過程,完全履行強調的是行爲的結果。雖然,法律對合同履行的要求是完全履行,但我們卻不能把對履行的要求當作履行本身,因爲,合同的部分履行也是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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