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合同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規定,要求行爲人將其產生、變更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意思表示於外部的行爲。所謂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爲真實地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換言之,表示行爲應當與效果意思相互一致。

合同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構成要件。因爲合同本質上乃是當事人之間一種合意,此種合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依法律可以產生法律拘束力,則取決於此種意思表示是否同行爲人的真實意思相符合,也就是說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在大多數情況下,行爲人表示於外部的意思同其內心真實意思是一致的。

但有時行爲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與其起初意思不相符合,此種情況稱爲“非真實的意思表示”、“意思缺乏”或“意思表示不真實”。意思表示是合同能夠生效的重要條件。在實踐中具體確認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是否有效,應依據法律的規定,既要考慮如何保護表意人的正當權益,又要考慮如何維護相對人或第三人的利益,維護交易的安全。

一般來說,如果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違反了法律的強行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那麼應當確認此種意思表示無效。但如果不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具有違反現行法律強行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那麼原則上麻將此種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作爲可撤銷的合同對待,這樣更有利於保護相對人的利益,維護交易的安全。但無論如何,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都不是確切有效的合同。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綜上所述,合同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爲人表示於外的意思與其內心真意相一致。而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應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通常情況下合同意思表示真實則合同成立生效,但是在實踐中具體確認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是否有效,應依據法律的規定,既要考慮如何保護表意人的正當權益,又要考慮如何維護相對人或第三人的利益,維護交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