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銷權糾紛立案的條件是什麼?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二、撤銷權糾紛的答辯狀怎麼寫?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___一案(或:答辯人因___對一___案所提上訴),提出答辯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三、撤銷權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四、撤銷權糾紛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撤銷權糾紛不涉及刑事犯罪,向法院起訴後,民事法院立案的條件是法律制度統一規定的,如果法院不予立案,必須明確告知當事人不立案的原因,當事人對法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有爭議的可以提出上訴。法院沒有正當理由不立案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