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糾紛的立案條件是什麼?

一、專利侵權糾紛的立案條件是什麼?

專利侵權糾紛的立案條件是什麼?

專利侵權糾紛的立案條件具體如下:

(一)請求人是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

(二)有明確的被請求人;

(三)有明確的請求事項和具體事實、理由;

(四)屬於受案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受案和管轄範圍;

(五)當事人沒有就該專利侵權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一項所稱利害關係人包括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專利權人的合法繼承人。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中,獨佔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提出請求;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在專利權人不請求的情況下,可以單獨提出請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不能單獨提出請求。

第九條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應當提交請求書及下列證明材料

(一)主體資格證明,即個人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單位應當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檔案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專利權有效的證明,即專利登記簿副本,或者專利證書和當年繳納專利年費的收據。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請求人出具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實用新型專利檢索報告)。

請求人應當按照被請求人的數量提供請求書副本及有關證據。

第十條請求書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請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委託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

(二)被請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三)請求處理的事項以及事實和理由。

有關證據和證明材料可以以請求書附件的形式提交。

請求書應當由請求人簽名或者蓋章。

二、立案的材料要求是什麼?

1、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書

2、專利證書複印件

3、專利年費繳費發票複印件

4、專利登記簿副本(如果提供了2、3項材料,本項材料可以不提供,如果2、3項材料不能顯示專利權現在的狀況,本項材料必須提供)

5、相關證據(複印件或者原件)

6、主體資格證明,即個人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單位應當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檔案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7、授權委託書

8、被授權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

註明:請求人應當提供正本一份,並按照被請求人的數量提供1-5項材料的副本。

綜上,擁有專利權利的人在使用自己的權益是可能會遭受到來自各方面的侵害,如果專利人明確了作出侵害行爲的人時就應該及時去立案,但是立案的前提必須是有人和客觀的事實,只有這樣相關機關才能夠從中立的角度幫助被侵害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