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籤勞動合同企業如何補救?

漏籤勞動合同企業如何補救?

一、漏籤勞動合同企業如何補救?

如果是公司忘記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麼應該在一個月之內趕緊補籤。而勞動者也可以及時提醒用人單位,在一個月之內補籤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一個月都始終沒有簽訂,也沒有補籤,那麼這個公司就是屬於違法的,必須給勞動者進行賠償。

簽訂勞動合同一定要注意勞動合同的時間是在一個月之內就必須簽訂,而且這個勞動合同一定要內容合法合規,但是如果雙方都以各種理由拒絕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如果是用人單位方拒絕,勞動者可以隨時離職,並且向勞動監察部門報告,而如果是勞動者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可以辭退勞動者。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公司始終沒和勞動者籤合同,應該怎麼賠償?

如果因爲雙方一開始就忘記簽訂勞動合同而始終沒有簽訂的,那麼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與職工之前簽訂的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同時也不存在新簽訂的勞動合同,但雙方之間又是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此時,用人單位在一個月之內如果沒有與職工補籤勞動合同的話,職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自沒簽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如果單位不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除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爲合同期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建立的一項重要憑證,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之後,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內按時的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忘記的可以在一個月內補籤,如果用人單位始終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那麼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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