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必備條款有哪些?

一、工程承包合同必備條款有哪些?

工程承包合同必備條款有哪些?

合同主體審查

1、承包人應注意審查發包人資質。

2、發包人應注意審查承包人資質。

工程範圍。

發包人與承包人都應當對合同工程範圍條款的進行明確的約定,最好應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項目一覽表及其工程量。

建設工期。

合同應對工期約定要準確、完善,如果存在中間交工工程,對中間交通工程的開工、竣工日期,也應在合同中做出明確約定。

工程質量。

1、發包人注意如下條款的約定:

①施工的工程質量要符合國家現有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合同中規定的要求,經質量監督站覈定爲合格或優良;

②工程所用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要有出廠合格證和必要的試驗報告;

③工程完工時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技術檔案和竣工圖,並負責辦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關手續;

④應注意工程保修的約定。

2、作爲承包人,關於工程質量條款的約定應確保己方能夠滿足,並且,對於質量條款的約定應儘量做簡單約定。

工程造價。

發包人與承包人都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工程造價,如爲招標工程,則應以中標時確定的中標金額爲準;如按初步設計總概算投資包乾時,應以經審批的概算投資中與承包內容相應部分的投資爲工程價款;如按施工圖預算包乾,則應以審查後的施工圖總預算或綜合預算爲準。

2、合同造價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是承包方的利益所在,價款數額及付款日期應當明確具體。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爲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爲合同價款。並且採用的合同價款方式雙方要作出明確的約定。

技術資料交付時間。

承包人應注意在合同中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全部施工技術資料的時間,並且約定若發包人未按時提供資料,造成的工期損失或者工程變更應由發包人負責。

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

1、若材料和設備供應採用承包人採購的方式,則發包人應注意在合同中詳細的約定以下內容:

①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

②應約定供應方承擔的具體責任;

2、若材料和設備的供應採用發包人供材、發包人指定、發包人審覈,則承包人應注意在合同中詳細的約定以下內容:

①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

②應約定供應方承擔的具體責任;

③雙方應約定供應材料和設備的結算方法(可以選擇預結法、現結法、後結法或其他方法)。

④由發包人指定材料時應將材料名稱、品牌、型號、廠家、價格調整方式等約定清楚。

⑤如發包人限價時應注意約定發包人審覈的程序及期限,以免耽誤工期。

工程進度款的撥款和結算。

對於承包人,工程進度款的約定尤爲重要。對於工程進度款,通常是按月付款或按工程進度撥付。

1、約定按工程進度撥付的,應注意約定審覈的時限及未能在時限內確認的違約責任,如約定“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月進度報告後7日內審覈完畢,逾期則以乙方送審的工程量爲準”。有的發包人爲了加大對審覈進度款的約束,故意約定複雜的審覈程序,如約定工程量審覈需經項目經理、財務部長、主管經理、董事長簽字並加蓋公章。此時承包人應引起重視,並採取相應的對策。

2、約定按月支付,支付額度爲上月完成工程量的相應比例。但某些建設項目大量增加合同外的工作量,使工程造價成倍增長,而工程款支付以合同價款爲基數,並根據形象進度付款,造價的不準確必然導致工程款支付嚴重不足。合同外增加的價款,應約定當月簽證,納入當月支付。

竣工驗收。

此條款的約定應以國家有關部委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定》、《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和其他有關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爲依據。

二、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程序是什麼?

承包人與發包人訂立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應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標通知書;

(2)組成包括項目經理的談判小組;

(3)草擬合同專用條件;

(4)談判;

(5)參照發包人擬定的合同條件或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與發包人訂立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雙方在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並繳納印花稅。

目前我們國家對於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非常的重視的,一般情況下,發包人和承包方肯定是需要簽訂書面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其中包括一些必備的條款,比如說工期的約定,違約責任的約定,還有就是竣工驗收的約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