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的四個條件是什麼

合同無效的四個條件是什麼

一、合同無效的四個條件是什麼?

1、合同當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實;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

4、合同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二、合同無效會產生哪些法律後果?

1、返還財產,返還財產有以下兩種形式:

第一,單方返還。單方返還,是指有一方當事人依據無效合同從對方當事人處接受了財產,該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返還財產;或者雖然雙方當事人均從對方處接受了財產,但是一方沒有違法行爲,另一方有故意違法行爲,無違法行爲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而有故意違法行爲的一方當事人無權請求返還財產,其被對方當事人佔有的財產,應當依法上繳國庫。單方返還就是將一方當事人佔有的對方當事人的財產,返還給對方,返還的應是原物,原來交付的貨幣,返還的就應當是貨幣;原來交付的是財物,就應當返還財物。

第二,雙方返還。雙方返還,是在雙方當事人都從對方接受了給付的財產,則將雙方當事人的財產都返還給對方接受的是財物,就返還財物;接受的是貨幣,就返還貨幣。如果雙方當事人故意違法,則應當將雙方當事人從對方得到的財產全部收歸國庫。

2、折價補償

折價補償是在因無效合同所取得的對方當事人人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的責任形式。

3、賠償損失。

當合同被確認爲無效後,如果由於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合同存在以上情形都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在簽訂民事合同之前必須先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識。若合同當事人或者具有利害關係的第三方對合同的法律效力發生爭議,可以請人民法院確認合同是否有效,請求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時要提供相關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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