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是不是適用行紀合同?

一、典當是不是適用行紀合同?

典當是不是適用行紀合同?

委託拍賣不是行紀合同。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爲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委託人不享有權利和不履行義務。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委託拍賣更接近於委託合同。

當票實質上是簡明形式的借款合同,即典當雙方達成的當戶向典當行還本付息的書面協議。然而,由於典當是特殊的融資方式,故當票又完全不同於一般的借款合同,諸如其訂立的程序、憑證式造型的特點、合同中的法定內容等,均與其他類型的借款合同存在很大差異,成爲一種具有獨特風格和形式的借款合同。與此同時,當票又是簡明形式的質押合同,即典當雙方達成的擔保用戶向典當行還本付息的書面協議。這表明,當票是具有雙重性質的合同。

二、行紀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爲委託人處理委託事務

行紀人在與第三人所爲的民事法律行爲中,是直接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的,並不需要說明自己是受人之託,第三人也無需知道委託人是誰、信用如何。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均由行紀人自己承擔,並不對委託人產生法律效力。這一特徵使其與代理相區別,代理人與第三人所爲的民事法律行爲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的,其直接後果亦歸被代理人承受。

2、行紀人受託出售或者購入的物品歸委託人所有

無論是委託人交給行紀人的出售物品,或者是行紀人爲委託人購入的物品,其所有權均歸屬於委託人,風險責任也由委託人負擔。

3、行紀合同爲諾成合同、有償合同、雙務合同

行紀合同自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行紀人爲委託人處理事務均收取報酬,委託人和行紀人在合同中均負有義務,故行紀合同爲諾成合同、有償合同、雙務合同。

典當並不是適用行紀合同,行紀人在進行民事法律活動時,需要以自己的名義,不能說明自己是受他人之託,要用自己的名義幫助委託人進行貿易活動。行紀人對於委託物具有管理權和留置權,當委託人不支付勞動報酬時,可以留置委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