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車租賃合同糾紛的時效多久
汽車租賃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爲三年,訴訟時效由權利人知道自身權利受到損害之日開始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租賃合同的法律特徵
1.租賃合同是轉移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合同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
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
這是租賃合同區別於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徵。
2.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在租賃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之間存在着對價關係,交付租金是獲取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對價,而獲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財產的目的。
3.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爲要件,當事人只要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告成立。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因汽車租賃合同產生糾紛,想透過起訴途徑來維權時,訴訟時效爲三年,就是說在權利人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內要到法院起訴對方,超過規定時效,法院將不予受理,如果讀者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站網進行在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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