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糾紛多久失效?

租賃合同糾紛多久失效?

一、租賃合同糾紛多久失效?

三年失效。產生合同糾紛後,合同失效是指失去訴訟時效,向法院主張權利時,義務人有不履行義務的抗辯權。所以合同糾紛超過3年訴訟時效後,就失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合同雙方出現了糾紛,首先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協商,透過協商方式解決糾紛,協商不成,可以去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委會根據申請進行是否予以受理,最後進行裁決,最後還可以選擇訴訟途徑進行解決糾紛。

二、租賃合同糾紛如何舉證?

對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由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後,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條款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從而使雙方當事人的合同目的得以實現的行爲。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的爭議,一般情況下是指一方當事人主張合同尚未履行,或者認爲合同已不具有履行效力等。對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由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這裏體現了就合同法律關係中所適用舉證責任分配的一種例外規則,即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三、租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是什麼?

1、協商解決。

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可以透過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合同糾紛問題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讓有關部門幫助調解來處理合同糾紛。

3、仲裁。

透過仲裁讓仲裁機構幫忙解決。

4、訴訟。

透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尋求糾紛的方法來解決合同糾紛。

合同糾紛三年失效,合同糾紛要由當事人負責舉證,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合同糾紛案是民事案件,可以採用協商和解的方式解決爭議,遇到無法協商的情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交起訴狀,還要交納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