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轉移和風險轉移什麼意思

1、所有權的轉移是指義務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讓於權利人的行爲。

所有權轉移和風險轉移什麼意思

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適用登記主義,不動產自登記之日所有權發生轉移。注意:對於航空器、船舶、車輛,它們屬於動產,但因其價值較大,可移動,故法律對其所有權轉移做出了登記的規定,如車輛,以登記爲權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權就不能隨交付而轉移,必須辦理所有權人的變更登記。(動產均以交付而獲得所有權,而車輛等特殊動產因登記而取得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產權和所有權的區別是:產權是一個較大的概念,產權包括所有權。房地產所有權只是房地產產權中主要的一種。

所有權轉移的方法

是指義務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讓於權利人的行爲,通常有兩種方法。

動產一般以佔有爲權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以外,其所有權依交付而轉移,毋須辦理特殊手續。

2、風險轉移是指透過合同或非合同的方式將風險轉嫁給另一個人或單位的一種風險處理方式。風險轉移是對風險造成的損失的承擔的轉移,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具體是指原由賣方承擔的貨物的風險在某個時候改歸買方承擔。在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風險轉移的主要問題是風險在何時由賣方轉移給買方。

合作風險轉移策略可以分爲財務性合作風險轉移和非財務性合作風險轉移。

1.財務性合作風險轉移。

財務性合作風險轉移可以分爲保險類合作風險轉移和非保險類合作風險轉移兩種。

2.非財務性合作風險轉移。

非財務性合作風險轉移是指將合作有關的物業或項目轉移到第三方,或者以合同的形式把合作風險轉移到其他人身上,同時也能夠保留會產生風險的物業或項目。這裏的第一種情況,實際上和迴避合作風險策略有一定的關係。兩者都是試圖減輕合作風險及其可能的損失,但迴避合作風險是不需要任何人承擔風險後果,而合作風險轉移是將合作風險轉移到第三方。外包是一種很好的非財務性合作風險轉移策略。

風險轉移和所有權轉移兩種是完全不同的性質,風險轉移是指將風險透過合同或者是非合同的方式來轉移給其他人,而所有權轉移指的是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其他的權利人的一種行爲。因此兩者之間是非常大的差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