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返還原物到哪裏起訴?

一、一般返還原物到哪裏起訴?

一般返還原物到哪裏起訴?

這個需要根據物的性質,是動產還是不動產。

(一)、如果是不動產,只能由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進行管轄。

(二)、如果動產,還需要根據返還原物的法律依據。

1、基於合同關係要求返還,那麼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基於侵權關係要求返還。那麼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侵權行爲地或者侵權結果發生地法院管轄。

返還原物糾紛是指權利人請求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人返還該物的糾紛。返還原物包括返還動產和返還不動產。那麼返還原物管轄法院如何提起訴訟,適用本案由時要注意,返還原物與返還財產並不完全相同。返還原物是指物的返還,返還財產是指財產的返還,財產的形態既包括物也包括權利。

二、返還原物請求權構成要件有哪些?

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權利人爲物權人。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的主體應爲失去佔有的所有權人、他物權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權利的人。至於佔有人,無論其是否爲有權佔有,均應依據佔有請求權行使權利,而不能依返還原物請求權行使權利。

(2)須有他人無權佔有動產或不動產的事實。無權佔有,指沒有法律根據、沒有合法原因的佔有。一般包括兩種情形:其一,佔有人從佔有之始就沒有法律根據,如佔有人佔有的物是他人的盜竊物。其二,佔有之始本來有法律根據,但是後來該根據消滅,如租賃他人的物,已經超過約定的期限而不返還。

(3)相對人須爲現在的無權佔有人。所謂現在佔有該物之人,是指現在仍事實上管領其物但無正當權源的人。曾經佔有該物但現在沒有事實上管領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佔有關係因其人的行爲而喪失,所有人也僅僅在此項行爲具備侵權行爲要件時,向該人請求損害賠償,而不能對其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

綜合上面所說的,返還原物是屬於此物所有權人所擁有的權利,一般因此而引起了糾紛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在起訴時也需要看此物的性質,才能更好的確定管轄的法院,只有法院受理自己的請求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