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違約條款有哪些

很多合同當中,當事人都會就違約情況與違約責任約定相應的條款。但是,不同性質的合同,其違約條款的內容肯定是不同的。今天,我們就具體來看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條款的具體內容吧,希望本站小編帶來的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

買賣合同違約條款有哪些

買賣合同違約責任條款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因此,合同中違約條款的約定甚爲重要。

違約責任條款約定通常有兩種方法:其一是約定專門的違約條款,其二是在質量責任、交付責任等約定的同時進行約定,這比專門的設定違約責任條款更隱蔽,但有一定的侷限性。違約責任的約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等等,如此約定必須承擔舉證責任,否則無法主張賠償,因此違約責任條款應該明確違約責任實現程序、數額或計算方法,最簡便明瞭的方式就是直接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違約金條款有如下意義:

1、如果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會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懾,促使對方儘可能的依約履行合同。

2、如果你具有一定的實際控制能力,你就可以直接依違約金條款扣款、壓款,取得進一步的談判主動。

3、如果對方提出違約金過份的高於所造成的損失,則對方應對此承擔證明責任。

違約金條款可與相關的如數量條款、質量責任條款、付款條款、遲延交付責任條款一併約定。違約金條款一般約定爲:甲方應當……,未……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示例如下:

乙方遲延10日交付貨物,或不符合第五款第四項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以上便是本站小編提供的買賣合同違約責任條款的具體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在買賣合同違約的時候,違約責任可以是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以及賠償損失等等,當事人之間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本站爲您帶來本篇文章,希望能夠幫助你解決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