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急辭扣上月工資是否可以

如果完全就憑着自己的脾氣秉性去處理職場上面的一些事情,這種人其實一般是得不到公司的重用和提拔的,甚至最終造成的有些糾紛都有可能是因爲當初的那些特別幼稚的做法才導致的。就比如職工在合同到期了以後連招呼都不打,馬上就辭職了的,造成的結果就是合同到期急辭扣上月工資,理論上合同到期後急辭公司是不允許扣工資的。

合同到期急辭扣上月工資是否可以

一、合同到期急辭扣上月工資是否可以?

1、一般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沒有違法情況存在,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 聘你產生的費用,你要承擔。支付相應用人單位損失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爲你辦理離職手續;

2、不過雖然勞動合同到期以後理論上當時就走人的這種做法也並不違法,但在實際操作過程當中肯定對於自己正常的辦理離職手續是有影響的,但是公司也沒有資格就把上個月的工資全部都扣除的,遇到這種情況,可以選擇勞動仲裁維權。

合同到期的辭職流程

1、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不續簽,公司不發放補償金,不能領取失業保險;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

1)交接工作;

2)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

3)覈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約定發放時間;

4)人事發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

5)憑藉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二、辭職要注意哪些問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或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辭職不等於走人,爲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員工辭職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依法提前通知企業

員工應嚴格依照法定的前提通知期間通知企業,如未提前通知即炒了老闆的魷魚,即屬違約。違約則可能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白白地掏一筆“辭職費”。員工違法辭職的賠償金主要包括: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爲該勞動者支付的培訓費用,如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對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保留好書面通知企業的憑證

員工在行使提前解除權時,一定要保留好通知憑證與副本。如沒有保留下有效的憑證,一旦用人單位否認未收到提前30日辭職報告,員工仍存在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張宇晟律師建議,如果企業不肯簽收通知回執,員工要提高警惕了,可採用EMS郵寄方式,在快遞迴單上註明“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等字樣,並保留好快遞迴單。

3、如已簽訂服務期協議,提前通知解除仍需賠償違約金

服務期協議主要是指勞動者因參加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爲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應爲用人單位工作一定期限的協議。由於用人單位已付出提供專項培訓這一對價,因此,即使員工依法履行的提前解除通知的義務,仍需承擔服務期中約定的違約金。此時,員工只能從單位提供的培訓是否爲專業技能培訓和實際付出培訓費多少(違約金以此爲限)等角度進行抗辯。

其實,合同到期急辭扣上月工資是否可以的這個問題也要分實際情況的,有很多時候公司的規章制度當中就對到期後的辭職流程也有約定,如果這種集資的做法確實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例如因爲沒有來得及安排工作的交接的,那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扣除部分的工資,總之就是想告訴大家,理智的做法不應該是在合同到期後馬上就辭職的,應該是在即將到期之前就讓公司有一個準備過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