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約定了關於違約責任的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條款的,若發現一方違約,就只能要求對方賠償因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此種情況是不能要求對方賠償違約金的。
在未約定違約金的情況下,當事人要求違約方賠償實際損失的,可以先按照合同約定的關於違約造成損失實際的賠償計算方法計算損失;沒有約定賠償計算方法的,受損一方可以憑相關款項的單據等書面證據佐證,與對方協商賠償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即可;合同中未做相應約定,雙方當事人又未能達成一致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審查後進行判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