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合同沒約定違約金能否要求賠償

分期付款合同沒約定違約金能否要求賠償
分期付款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可以要求賠償。具體可透過以下幾種方式:
協商:買賣雙方能夠協商具體的因違約,而承擔賠償金額當然好。
起訴:雙方不能對因違約,承擔賠償金額協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在起訴過程中,要注意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明確自己的訴訟請求以及蒐集相關有利的證據,佐證自己的訴訟請求。如果在過程中遇到程序上的或取證上的困難,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幫助。
即使分期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合同當事人可以以實際損失主張賠償。在索賠的時候,能夠協商最好,倘若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雖然起訴的過程比較繁雜,但具有法律強制力,是解決不能協商處理糾紛的好辦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六十七條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