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一、合同無效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合同無效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1、合同無效後其雙方當事人對違約條款的約定亦是無效的,也就不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了。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後果】民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合同違約情形分爲不履行合同義務、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所謂不履行合同義務,又稱毀約行爲,指債務人拒絕履行任何合同義務。

所謂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是指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履行合同義務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爲。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與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簽署的合同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2、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簽署的合同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3、惡意串通簽署的合同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合同糾紛發生之後,合同當事人首先可以確定導致糾紛發生的原因,如果經過覈實,發現當初雙方簽署的合同是無效的,那麼就不存在合同一方當事人需要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