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規定的違約金過高怎麼辦?

一、施工合同規定的違約金過高怎麼辦?

施工合同規定的違約金過高怎麼辦?

1、施工合同規定的違約金過高可以協商調低。

根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認定違約金是否過高,要綜合考量違約金的性質、合同履行情況、當事人的實際損失及過錯程度等因素,並結合建築行業是微利行業的特點,對比違約金總計達工程結算總造價的比例,以及人民法院保護的民間借貸法定利率等情形。

二、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形式有哪些?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爲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

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4、其他補救措施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發包方、承包方在簽署施工合同的時候,可能會約定違約情形發生之後違約方需要支付的違約金數額。一般情形下若是後期違約情形發生,首先需要按照合同之中的違約條款來處理違約事宜。但若是約定的違約金數額、與守約方實際損失相差過大,那麼可以協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