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定金的法律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權發生移轉。當定金由給付定金方轉移至收受定金方時,定金所有權即發生移轉,此爲貨幣的特點決定的。

違約定金的法律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2.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在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時,並不能當然適用定金罰則。只有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纔可以適用定金罰則。當然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如果超過20%的,超過部分無效。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係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在一方違約時,當事人只能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或者定金條款,不能同時要求適用兩個條款。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具有解約功能,即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支付定金的一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必須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的支付,一方面意味着主合同的解除,違約一方不再承擔對主債的繼續履行義務;另一方面它可以作爲預定賠償額,受害人對於超出定金數額的損失,不得另外提出賠償。而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導致合同的解除。

其實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合同違約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出現合同違約的要承擔違約責任,而有些合同是有約定違約定金的,但有約定不一定就具有法律效力的,違約定金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定金已經給付、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金額的2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