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定金不退怎麼追回?

一、違約定金不退怎麼追回?

違約定金不退怎麼追回?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1、定金具有從屬性。定金隨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着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定金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於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並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後,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二、消協投訴需要的條件

1、投訴方和被投訴方的基本資訊,包括投訴方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等;被投訴方的單位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繫人、聯繫電話等。

2、損害事實發生的時間、地點、過程及與經營者協商的情況。

3、有關證據。消費者應提供與投訴有關的證據,證明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與受損害存在因果關係,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消費者協會一般不留存爭議雙方提供的原始證據(原件、實物等)。明確、具體的訴求。

4、對投訴要件缺乏或情況不明的投訴,消費者協會應及時通知投訴方,待補齊所需材料後再受理。

《民法典》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依據法律規定,定金屬於法定的合同約定的定金,只有這一種。一旦寫爲定金,雙方就必須遵守協議約定。買方不履行約定的,賣方可以沒收定金,而賣方違約的,買方有權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瞭解《民法典》關於違約責任的法律法規。